長沙外商投資合伙企業(yè)變更條件和辦理地點

  一、長沙外商投資合伙企業(yè)變更條件和辦理地點

  1、受理范圍

  服務對象:非法人企業(yè)

  2、受理條件

  向有登記權限的登記機關申請外商投資合伙企業(yè)變更登記,申請企業(yè)應當為已在該登記機關登記的外商投資合伙企業(yè),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

  3、辦理地點: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qū)銀盆嶺街道金星北路一段20號,長沙市政務中心二樓C廳C7-C11號窗口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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