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去哪辦(辦理出版物許可證注意事項)
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在哪辦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在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辦理,提交申請材料并且經其審核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新聞出版總署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guī)定第七條
申請設立出版物總發(fā)行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申請從事出版物總發(fā)行業(yè)務,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經其審核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
新聞出版總署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批準的,由新聞出版總署頒發(f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二、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注意事項有哪些?
1、出版物經營許可分為零售和批發(fā)兩種類型;
2、不同地區(qū)辦理所需費用及時間不同,下證通常在一周以上;
3、經營地址大部分地區(qū)需有商業(yè)產權證,個別地區(qū)可以用住宅;
4、線上開網店和線下經營辦理需要的條件不同,實體店經營必須有實際場地;
5、線上開圖書店,除了辦證,也可以直接購買帶出版物許可轉讓的店鋪,但必須過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