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2020)有哪些新變化?
在2020 年的 11 月 11 日,我國通過了關于著作權法修改的決定,這鞋修改會在 21 年的 6 月 1 日開始實行,這些新修改回應了長期在著作權保護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并且維護成本高、賠償額度少等方面,下面就讓小編帶大家一起看看著作權法( 2020 )都修改了哪些內容和保護政策。
著作權法(2020 )新增或者修改了哪些權利保護相關的內容?
這次修改對于權利保護問題變化比較大,例如在第五章中對“法律責任和執(zhí)行措施”改變?yōu)椤爸鳈嗪椭鳈嘞嚓P權利的保護”。也就是說,可以從以下四點增強了權利保護:
1 增加了對技術措施和權利的規(guī)定,加強在侵權未發(fā)生前的保護
2 對舉證責任進行了完善,降低了權利人舉證的責任和難度,在一定程度上幫助權利人解決維權問題
3 對侵權賠償?shù)某杀靖?,侵權賠償少的情況進行了關切,設置了侵權賠償?shù)纳舷藓拖孪蕖?/font>
4 在執(zhí)法過程中,對執(zhí)政主管部門,行政責任擔當方面進行了修訂,增加了行政執(zhí)法措施的規(guī)定并能進一步打擊侵權問題
面對權利人維權成本高,賠償額度低的困境,《著作權法(2020 )》做了哪些懲罰力度,侵權賠償方面的方案,有哪些體現(xiàn)?
著作權侵權賠償主要規(guī)定是《著作權法》的第五十四條,相比之前,現(xiàn)在在賠償金額的標準放在了第一位,在權利使用費上做出了參照的標準,第二是增加了懲罰性賠償規(guī)定,提高了法定賠償?shù)纳舷?,而且對金額下限也進行了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