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的專項附加扣除和實際租金有關嗎

   答:根據(jù)國發(fā)201841號第十七條規(guī)定,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除此以外,市轄區(qū)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qū)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進行關于住房租金的專項附加扣除時,是按照所在工作城市的不同而定額扣除,和實際支付的租金沒有關聯(lián)。由于貴司員工租賃住房所在地為上海,如果該員工在上海沒有自由住房而發(fā)生的住房租金,并且租賃合同以自己名義簽訂,那么該員工享受的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和實際支付租金無關,需要按照1500元定額扣除。

  相關規(guī)定:

  《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fā)201841號)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ㄒ唬┲陛犑?、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ǘ┏谝豁椝谐鞘幸酝?,市轄區(qū)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qū)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轄區(qū)戶籍人口,以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數(shù)據(jù)為準。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

  地級市(地區(qū)、州、盟)全部行政區(qū)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條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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