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fā)給員工的蛋糕生日券,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取得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又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項所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稱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根據《個人所得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員工取得非貨幣性福利,也屬于工資薪金所得。

  綜上,貴司給員工發(fā)放的生日蛋糕券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免稅所得,應并入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扣繳個人所得稅。

  ————

  相關規(guī)定:

  《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第十一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項所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稱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公司發(fā)給員工的蛋糕生日券,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詳細內容就介紹到這里(內容來自網絡侵權聯系刪除)。我們專業(yè)提供代辦注冊公司、工商注冊、公司變更注銷等服務;劉經理18729020067(微信電話同)。

相關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為您復制好微信號,點擊進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