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審費的涉稅處理

因政府補助項目驗收,科創(chuàng)委組織專家進行項目驗收評審,被驗收單位需要按要求支付給每位專家一定的評審費,請問是否存在涉稅處理?被驗收單位是否有代扣代繳義務?是否存在起征點的說法?如果存在是否要做個稅零申報?支付單位是否需要做納稅申報?

答:1、專家評審費主要涉及到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1)增值稅,根據(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企業(yè)支付給專家的評審費屬于應交增值稅項目,按次不超過500元、按期不超過20000元的,必須取得發(fā)票。支付給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yè)務的個人(不包括個體戶,類似增值稅的其他個人)的憑證問題,對個人小額零星經營業(yè)務一般掌握是500元一次,如果支付500元一下的勞務支出,不需要發(fā)票,只需收據,但收據要寫上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

(2)個人所得稅,被驗收單位支付的專家評審費屬于勞務報酬所得的范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guī)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檢出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減除費用: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

2、被驗收單位的代扣代繳義務

根據稅法規(guī)定,支付個人所得的被驗收單位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據實按時代扣代繳稅款,個人如需辦理匯算清繳,稅款承擔者為納稅人,如若扣繳義務人未按規(guī)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稅務機關有權進行行政處罰。扣繳義務人應于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_________

相關規(guī)定: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

第八條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九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退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2018年第28號)

第九條企業(yè)在境內發(fā)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fā)票(包括按照規(guī)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fā)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yè)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fā)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小額零星經營業(yè)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yè)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起征點。

稅務總局對應稅項目開具發(fā)票另有規(guī)定的,以規(guī)定的發(fā)票或者票據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第五十條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起征點的調整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當在規(guī)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qū)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對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未達到2萬元的企業(yè)或非企業(yè)性單位,免征增值稅。2017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專家評審費的涉稅處理的詳細內容就介紹到這里(內容來自網絡侵權聯(lián)系刪除)。我們專業(yè)提供代辦注冊公司、工商注冊、公司變更注銷等服務;劉經理18729020067(微信電話同)。

相關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為您復制好微信號,點擊進入微信